易传
《易传》的体系
《易经》是记载向神秘主义的“天”或鬼神问吉凶的卜筮之书,它的基础包含着一些迷信成分。《易传》在解释《易经》时,吸收了一些当时的自然科学知识和唯物主义思想家对自然现象的解释等,包含有一些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易传》的作者是把这些朴素辩证法思想纳入到《易经》的整个体系中去。
“易”是“圣人”用来穷尽深远的道理,研究微妙的变化的。正因为它是深远的道理,所以能够沟通整个世界的意志;正因为它是微妙的变化,所以能够成就整个世界的事务。这也就是说,《易经》的体系是“圣人”认识世界,处理事物的万能法宝。
《系辞传》作者明确地讨论了一般原则(“道”)和具体事物(“器”)之间的关系问题。他们认为,“道”是没有具体形体的,所以叫“形而上”;具体事物是有形体的,所以叫“形而下”。在他们看来,“形而上者谓之道”的“道”就是“易”的八卦体系,“形而下者谓之器”的“器”是由“道”派生出来的。《系辞传》作者就明确把那个神秘的八卦体系,作为人认识世界、创造各种器具的出发点和模式。他们把《易经》看成是包罗万象,总括了天地之间一切事物及其规律的永恒绝对真理。“圣人”通过“易”来与神秘的世界沟通,同时也通过“象”来表达自己的意思。
《易传》的哲学体系,对以后历代哲学思想影响极大。其中讲到的“道”、“器”关系问题,也是以后哲学争论的一个中心问题。
《易传》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易传》作者在论述“道”、“器”关系的同时,还着重论述了“易”的“变”和“通”的思想。
“易”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变”,“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系辞上》),“易”就是说不断发生,不断日新的道理。“易”卦所讲的规律、原则(“道”)是经常变迁的,不固定的,它体现在整个卦的六爻位置(“六虚”)的变化之中,上下没有固定地位,刚柔互相变易,所以不能有一种不变的标准,惟一的是适应变化。至于卦中的各爻,更是各种变化的具体体现。
《易传》作者充分肯定变革的作用。并且认为一切事物的形成和变化都是由阴阳、刚柔、动静这些对立面的消长、交感、相摩、相荡所引起的。他们认为,“易”的整个体系就是一层层地分化为两个对立面的。
《系辞上》总结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刚柔相推而生变化”。这里把“道”,即最根本的规律,概括为一阴一阳两种对立因素的互相作用,这是我国古代的“两点论”,十分可贵的朴素辩证法思想。
《易传》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也看到了对立两方互相转化的关系。,透露了他们认为事物发展不可穷尽的辩证思想。作者还认为,事物变化都是从微小的变化开始,逐渐积累起来形成巨大的变化。提醒统治者要注意对立两方的转化关系。
《易传》中所讲的变化、发展大部分是抽象的,有的甚至是牵强附会的,只有一部分是有朴素辩证法思想的意义。而且由于受到它解释神秘主义八卦体系的局限,就是这一部分辩证法思想,也不能贯彻到底,以至被其体系所扼杀。
他们又说易的道理是到了尽头就要变化,变化了就通畅,通畅了就能够长久保存。这样,他们就对原来讲的“易”“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作了自我否定。结果,他们要求适应时势,应付环境的变化。
《易传》对发展、变化的看法,还归结为“终则有始”“无往不复”这样一种循环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