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特弗里德·莱布尼茨(Gottfried Wilhelm Leibniz, 1646—1716年)毕业于莱比锡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德国贵族的宫廷中任职,在荷兰与斯宾诺莎有交往。他和牛顿同是微积分的创始人,在科学上多有创建。

二迷宫

莱布尼茨在《神正论》中,把哲学的基本问题归结为两个,称之为“二迷宫”。他说:“我们的理性常常陷入两个著名的迷宫。

  • 一个是关于自由和必然的大问题,特别是关于恶的产生和起源的问题;

  • 另一个问题在于有关连续性和看起来是它的要素的不可分的点的争论。

莱布尼茨提到的连续性和间断性的问题涉及自然科学和数学的一个基本问题,即,运动、时间以及微积分的实在依据是什么?莱布尼茨是微积分和符号逻辑(他本人称之为“普遍文字”, characteristica universalis)的发明者,他深知运动和时间等物理现象都可被分析为简单要素加以计算的奥妙,他与同时代的科学家思考这样的问题:微积分描述的差别与连续关系为什么能够揭示出复合现象存在与变化的原因?莱布尼茨提及的自由和必然的问题涉及到一个重大的神学和伦理问题:意志自由和恶的起源是什么?

二迷宫”也是针对当时的唯理论和经验论提出的。莱布尼茨对笛卡儿、斯宾诺莎以及洛克哲学都有较深的了解,他看到笛卡儿的学说通过斯宾诺莎走向无神论,他们仅仅把恶的起源归结为认识的缺陷,对自由和必然的关系问题做了不利于有神论的解释。另外,他们的实体学说在物质和精神之间划了一道鸿沟,不能解决事物与观念之间的连续性问题;事物与事物之间的连续性也不能用机械论来解释。我们将看到,莱布尼茨的单子论就是针对这些哲学家未能满意地回答的问题而提出的解决方案。

逻辑与事实

唯理论和经验论的一个根本分歧在于,经验论认为逻辑与事实分属两个领域,各有各的方法,不容混淆;唯理论则试图用逻辑的方法解决关于事实的问题。笛卡儿的“普遍数学”和斯宾诺莎的几何学方法都是解释世界的方法。莱布尼茨也认为,逻辑规律是世界的根本规律,关于事实的因果关系和逻辑推理关系是一致的,逻辑上的理由同时也是事实上的原因。所有的原因可分为两种:必然理由和充足理由。必然理由服从矛盾律,充足理由服从充足理由律。

莱布尼茨说:我们的推理建立在两大原则之上,一是矛盾原则,凭借这一原则,我们判定包含着矛盾者为假,与假相对立或矛盾者为真;另一是充足理由原则,凭借这一原则,我们认为,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的,就应该有一个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的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不能为我们所知道。

莱布尼茨提出充足理由律,是逻辑学史上的一大发明。亚里士多德把逻辑规律总结为三个:矛盾律、同一律和排中律,但这三个规律实际上都是说,矛盾者为假,不矛盾者为真。莱布尼茨把它们归结为矛盾律,他又加上一个新的逻辑规律,声称所有发生的事实都有一个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充足理由。逻辑学家对充足理由律是否逻辑规律至今尚无定论,因为莱布尼茨对于充足理由律有一些形而上学的假定很难被证明为逻辑真理。莱布尼茨本人也承认,充足理由律“常常不能为我们所知道”,又说充足理由律只能告诉我们关于事实的偶然真理,既然如此,他为什么坚持认为充足理由律是逻辑规律呢?莱布尼茨的理由是,充足理由律虽然是关于事实的实在性的规律,但一件事实在成为现实之前必须是可能的,而所有可能性的总和就是必然性。虽然可能性的总和无限多,人类的理性不能穷尽,但一切可能性都在上帝之中;在上帝看来,一切事实都有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充足理由,上帝的充足理由律是必然的。因此,莱布尼茨常常搬出上帝作为事实存在的必然依据。

莱布尼茨关于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的区分与其说是逻辑的区分,不如说是方法论和认识论的区分。与两大逻辑规律相对应的是两类真理和两种方法的区分。矛盾律是关于推理的规则,它规定的是推理的真理;充足理由律是关于事实的规则,它规定的是事实的真理。莱布尼茨说:“推理的真理是必然真理,它的反面是不可能的;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它的反面是可能的。当一个真理是必然的时候,我们可以用分析法找出它的理由来,把它归结为更单纯的观念和真理,一直到原始的真理。”分析的作用在于追溯最简单的观念,如定义、公理和公设等,它们的反面是不可能的,因此必然为真。分析法运用于数学和逻辑领域,这是由推理的复杂结论回溯前提的简单真理的方法。

但是,我们却不能用分析法来证明事实的真理,因为一事物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充足理由在分析中是无穷的,人的理性不能穷尽最后的理由,只能停止于分析的某一步骤,在众多的逻辑可能性中找到一种可能性,它的反面在逻辑上是可能的。在此意义上,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的。我们应该理解,莱布尼茨指出事实的真理是偶然真理的用意并不是维护偶然真理,而是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充足的理由或最后的理由应当存在于这个偶然事物的系列之外”,即上帝之中。哲学若要达到关于世界的必然真理,就不能囿于分析法,而要从上帝这个绝对完满的原因开始,达到他所创造的结果,这是由单纯的原因到复杂的结果的综合法。

莱布尼茨的方法是分析与综合的结合。他使用分析法找到一个最基本的单元,然后用综合法,解释简单的单元所造成的复合的事实,并以上帝为充足理由,克服事实真理的偶然性。他的单子论就是按照这样的方法建构出来的理论体系。

单子论的理论背景

莱布尼茨的实体观既不是笛卡儿那样的二元论,也不是斯宾诺莎那样的一元论,而是多元论。他认为实体是组成世界的最小单元,它们的数目无限多,每一个实体都是“单子”。单子论是针对当时流行的各种实体论而提出的。它首先针对的是物质实体。当时有一股复兴古代原子论的思潮。原子论认为,有形的原子是真正的实体。莱布尼茨反驳说,有广延的东西是无限可分的,“原子”是不可再分的实体,“物质的原子”是自相矛盾的概念;只有不可分的单纯实体才是“真正的原子”。

单子论针对的也是心灵实体。笛卡儿把心灵实体局限于人的意识,而把人的心灵以外的东西都归于非精神的物质实体。莱布尼茨认为,意识不局限于人的意识,不同的事物都有程度不等的意识;精神实体是多种多样的,从无意识的能动力量到动物的感觉,到人的意识、幻觉,都有精神实体的作用。笛卡儿所说的反思性的“我思”是最高的,但不是唯一的精神实体。

最后,单子论所针对的还是斯宾诺莎的唯一的实体。莱布尼茨提出了关于事物的“差异律”。按照这一规律,自然界没有两个东西完全一样,“在一个花园中找不到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个别事物的差别是质的差别,而不是量的差别。莱布尼茨说,假定只有一个实体,一个事物就无法与另一个事物分清了;因为,广延不足以区别事物,只能从质的方面区别个别事物;但是,假如只有一个实体,所有的个别事物都只是这个实体的样式,那么就不能辨别出质的差别了。

单子的特征

莱布尼茨说:“单子不是别的,只是组成符合物的单纯实体;‘单纯’就是没有部分的意思。”莱布尼茨把“没有部分”作为单子的基本规定性。

首先,单子没有广延,因为任何有形的东西都是可分的,因而必然有部分;反之,没有部分则无广延。当时的人们都承认,广延是物质的属性。莱布尼茨从单子无广延的规定性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单子不是物质实体。

其次,单子不能以自然的方式产生和消灭。莱布尼茨解释说,“自然的方式”指组合或分解,没有部分的东西是不能被组合或分解的。莱布尼茨的结论是,单子只能以非自然的方式“突然”地产生或消灭。他的意思是说,单子是由上帝从无到有创造的,并最后归之于无。

再次,单子不受外部影响,因为只有具有广延的东西才能划分出内外界线,任何来自外部的作用都要通过内部的量变才能实现。单子没有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可供外物出入的窗户”,它不能接纳另外的实体或偶性的作用。但是,莱布尼茨又不能否定单子之间的关系,否则他将不能说明单子如何能够组成世界。他于是说,单子之间的关系不是由于单子的内在本性而产生的,而是由于上帝的安排。

这种由于上帝的安排而出现的单子之间的相互联系被称作“预定的和谐”

最后,每一个单子具有固有的质的规定性,单子与单子的区别是质的程度的差别,而不是量的大小的差别。单子的无形的特质是它的活动。单子好像是无形体的自动机,又可称为“隐德来希”(entelechy),即现实性、活动性。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单子这一概念与近代物理学中的“力”、“能量”的概念是有联系的。莱布尼茨看到,当时科学中的物质是惰性的,需要一个能动的原则解释事物的运动。他把这一能动原则等同于精神实体。他根据广延与精神、被动与能动的对立做出这样的推理:既然实体是没有广延的,那么,它就必然是精神的;既然物质是惰性的,精神实体就必然是能动的。

莱布尼茨进一步把单子的精神活动说成知觉灵魂,单子的能动性在于表象活动。他说:“单子的本性是表象。”单子的质的程度的差别也就是表象清晰程度的差别。单子按照表象的清晰程度不同,分为三个等级。最低级的单子只有细微的知觉,存在于无生物、植物之中,人在昏迷或酣睡中也处在细微知觉的状态。这种状态好像是现代心理学所说的下意识。较高一级的单子具有动物灵魂,动物灵魂除了细微知觉以外,还有记忆。记忆把当下知觉与过去的知觉连接起来。这种意识状态好像是现代心理学所说的条件反射。

但是,最高级的单子具有理性灵魂,只存在于人的自我意识之中。理性有两个特点:一是按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来思维,又称作“精神”;二是能够以“自我”为思维对象,进行反思活动,相当于笛卡儿所说的“我思”,莱布尼茨称之为“统觉”(apperception)。

生机论

莱布尼茨把有知觉能力的单子当作决定万物的实体,他把世界看做生生不息、常变常新的有机体,而不是无生命的、需要外力推动的机器。他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古代的生机论思想,用以反对当时流行的机械论的世界观。他说,单子是内在于有形事物之中的灵魂,它们是“神圣的机器”。它的神圣性在于自身蕴藏的生命的力量,它是自然界的事物运动变化的内在源泉,它赋予万物以勃勃生机和活力。

莱布尼茨把单子的概念与“种质”的概念相联系,提出了一个关于单子存在的“后天的经验证明”:每一有机物都包含着自身的胚胎,繁殖是胚胎的成长,死亡是从形体缩减为胚胎。“因此可以说,不仅灵魂不朽,动物的种质也不朽,虽然它的机体常常部分地消亡,常常脱去或取得有机的皮壳。”生死只是形体的数量增减,而不是单子的生灭。

间断性与连续性

按照单子论,事物的特异性和多样性是由构成它们的单子的质的差别所造成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由它们不同等级的知觉程度所造成的。

子的知觉的清晰程度虽然各不相同,但每一个单子都以自己的方式表象整个世界。莱布尼茨得出这样的结论:“每一单子具有表现其他一切事物的关系,因而成为宇宙的一面永恒的活镜子。”不同单子的不同表象只有清晰程度的不同,没有质的不同。单子的各个等级、各个程度之间不6存在截然区别的界限,因此,自然界的各个物种之间是连续的,“自然界从不飞跃”。莱布尼茨甚至设想,在植物类和动物类之间存有一种既是植物又是动物的中间类型的物种——“植虫”。

即使在同一物种内,不同的个体之间也有连续性。个体之间的连续性是不同的单子从不同的观点表象同一个全体而产生的。莱布尼茨使用了一个比喻:“正如一座城市从不同的方面去看便显现完全不同的样子,好像因观点的不同而成了许多城市。”此外,单子的连续性表现为运动的连续性,时间与空间的连续性。莱布尼茨从单子论出发,提出了一种独特的时空观,他认为,时间和空间既不像牛顿所说的那样,是心灵以外的绝对的、客观的时空,因为时空是单子对于世界整体的表象;但是,时空也不因此而像经验主义者所说的那样,是主观感觉的产物,因为表象时空的单子存在于物理事物之中,不依赖于人的意识

单子之间的连续性还解决了困扰二元论的身心关系问题。人的心灵由最高级的单子构成,身体由低一级的单子构成。这些单子虽然也都表象整体,但它们特别是清晰地表象着与它们关系特别密切的对象,因此,心灵与身体以特别密切的方式相互依存。并且,由于构成心灵的单子比身体中的单子的表象的清晰程度更高,心灵可以自觉地支配身体;身体中的单子对心灵的表象表现为身体对心灵的不自觉的影响。

莱布尼茨不反对说心灵与身体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但他反对把身心之间的相互作用看作为两个实体的关系。他在反驳笛卡儿主义的交感论与机缘论时说,如果说身心是两个彼此协调一致的钟,那么,两者之间不可能因为相互影响而一致;也不会因一个监护人的不时拨调而一致;两者的一致是因为上帝从一开始以“十分精细,十分规范的方式,以十足的精确性”,使单子保持一致。我们知道,根据单子“没有窗户”的本性,单子之间的一切关系,不论是间断性还是连续性,都是上帝安排的预定和谐。预定和谐论不但解释了身心何以一致的问题,而且解释了自然界的和谐关系。

神正论

我们已经看到,莱布尼茨的逻辑以上帝存在为形而上学的前提,他又反过来使用逻辑两大规律,提出关于上帝存在的两个证明。

  • 第一,矛盾律或必然理由律的证明相当于哲学史上的先天证明。莱布尼茨说,上帝是所有可能存在事物的源泉,根据“所有可能性的总和是必然性”的道理,上帝因此而是一切必然理由的依据。上帝是必然实体,他的可能性包含着实在性,他的本质包含着存在;惟有上帝才有这样的特权:凡是可能的,就必然存在。

  • 第二,充足理由律的证明相当于历史上的后天证明。莱布尼茨说,既然一切偶然事物的存在都有充足理由,而这些充足理由要追溯到事物的系列之外,这就证明了一个必然实体的存在。

莱布尼茨所理解的必然与自由的关系首先是一种逻辑关系:必然等于必然理由,自由等于充足理由。必然和自由的关系发生在造物主和被造物两个层次上。上帝作为全能的造物主,按照必然理由律创造出无数的可能世界,它们彼此和谐,没有任何矛盾。在可能世界,凡是不矛盾的东西都可能存在,但它们不一定是现实的存在。上帝又按照充足理由律,在无数的可能世界中选择一个现实世界。上帝为什么选择这一个而不是那一个世界的充足理由是最佳的理由,依赖上帝的自由意志。因为上帝的意志是全善的,他所选择的现实世界是一切可能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既然我们所处的世界是最好的世界,现实中为什么充满着恶呢?恶的存在与上帝的全能和全善似乎是矛盾的,历代的神学家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而殚思极虑。莱布尼茨用以解决这一矛盾的理论被称为神正论。莱布尼茨用必然与自由的逻辑关系,为上帝的全善与全能进行辩护。

人类看到的恶可分为两种:物理的恶和伦理的恶。物理的恶是一些突发的对人有害的事件,如自然灾害、身体的痛苦和疾病等;伦理的恶是由人的自由意志的不适当的选择所造成的。莱布尼茨说,在被造物层次上发生的偶然事件都有充足理由,不论是物理的恶还是伦理的恶,都属于上帝创造的和谐的秩序,因而是善的。物理界充满预定的和谐,“物理的恶”是“凭借自然的秩序,甚至凭借事物的机械结构而带来的惩罚”。自然的“惩罚”不是对人类的有意伤害,它的存在的充足理由是事物之间互相补偿的平衡。“伦理的恶”则是为了衬托善而存在,如果没有恶的考验和折磨,也不会有善,恶越大则善越大。人的自由在于善恶的选择,并因选择的结果而受到上帝的报偿或惩罚,“决不会有不受报偿的善良行为,也不会有不受惩罚的邪恶行为”。上帝惩恶扬善的公正只有在人自由选择的情况下才能显示出来。总之,恶是局部的,为了善的整体目的和实现而存在,局部的恶从整体上看是善,并且在局部上也造成惩恶扬善的完善后果。伏尔泰在小说《老实人》中,以莱布尼茨为原型,辛辣地讽刺了那个用“最好世界”学说掩饰现实中的恶,处处为现存制度辩护的“葛罗斯博士”。

莱布尼茨的后学

莱布尼茨的思想把神学与唯理论的哲学结合起来,易于被传统势力所接受,也适应在政治和文化上都比较保守的德国状况。他的哲学的继承人克里斯提安·沃尔夫(Christian Wolff, 1679—1754年)一生在大学任教,他是最早用德语写作的哲学家之一。沃尔夫把莱布尼茨的哲学系统化,把它搬上大学讲坛,使莱布尼茨成为康德以前的德国哲学的主流。沃尔夫对哲学进行了系统分类,他第一次提出“本体论”(ontologie)概念,本体论是“第一哲学”,哲学的分支围绕世界、灵魂和上帝三大主题,分为宇宙论、人类学、心理学、自然神学、实践哲学等。他把演绎推理方法和形式逻辑的矛盾律作为普遍的哲学方法,用定义、公理、定理的形式把哲学范畴组织成一个抽象的呆板的思辨体系,人称“莱布尼茨—沃尔夫体系”。但是,两人的思想差别还是很明显的,莱布尼茨是原创性的哲学家,而沃尔夫则把莱布尼茨的一些思想庸俗化了,他的哲学思想空泛,没有多少新鲜内容。正如黑格尔所说,沃尔夫哲学体系的基调是“理智形而上学的独断论”。康德的批判哲学所针对的,主要是沃尔夫的独断论。